研究生导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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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明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3-24

姓名:刘明

民族:汉族

职称:教授

研究方向:文化人类学、艺术理论

社会职务:第九、十届中国民族学学会理事(2019-2028)

刘 明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、民族学博士生导师、博士后合作导师,清华大学社会学博士,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。研究兴趣有石窟艺术、冬奥设计、中亚节俗、商人伦理、劳工交往、移民搬迁和新疆社会等议题。

主要学术兼职有新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(2024-2028)、第九、十届中国民族学学会理事(2019-2028)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(2024-)、“学术桥”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讯评审专家(2021-2024)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(2020-)、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专家(2023-)、新疆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(2022-2027)、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(2022-2027)、《实事求是》编委会委员(2024-)、《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青年编委会委员(2023-2025)、中国传统音乐学会会员(2024-)、兰州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兼职研究员(2020-2022)等。

出版学术作品10部,主持完成国家级各类项目13项,获省部级各类奖项17项。先后在《开放时代》《世界民族》《清华社会学评论》《民族教育研究》《新疆师范大学学报》《中南民族大学学报》《西南民族大学学报》《甘肃社会科学》《新疆社会科学》《西域研究》《北方民族大学学报》《中国行政管理》《社会科学辑刊》《江西社会科学》《新疆大学学报》《语言与翻译》《云南师范大学学报》《世界美术》《美术大观》《青海民族大学学报》《中国民族报》《Factory Politics in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》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90篇。